主办: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淳化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电话:029-3277242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104300003
陕ICP备17020693号
陕公网安备
61043002000110号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300160224585/2023-0004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淳政办函〔2023〕20号 | 发布机构 |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3-12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有关规定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淳化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五、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
附件:淳化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2日
附件:
淳化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承办 部门 | 计划完成 时间 |
1 | 实施人民街东侧棚户区改造工程 | 淳化县人民政府 | 淳化县住建局 | 2025年 |
2 | 实施淳礼公路及泾河大桥复建工程 | 淳化县人民政府 | 淳化县交通运输局 | 2025年 |
3 | 实施铁十公路改建工程 | 淳化县人民政府 | 淳化县交通运输局 | 2025年 |
4 | 实施淳化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 淳化县人民政府 | 淳化县教育局 | 2025年 |
5 | 编制《淳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淳化县人民政府 | 淳化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 |
备注:1.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履行公众参与程序;
2.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3.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4.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5.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