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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淳化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 2023-03-12 18:05:00
来源: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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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300160224585/2023-0004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淳政办函〔2023〕20号 发布机构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3-12 有效性
主题词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有关规定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淳化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五、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

附件:淳化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2


附件:

淳化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

部门

计划完成

时间

1

实施人民街东侧棚户区改造工程

淳化县人民政府

淳化县住建局

2025

2

实施淳礼公路及泾河大桥复建工程

淳化县人民政府

淳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

3

实施铁十公路改建工程

淳化县人民政府

淳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

4

实施淳化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淳化县人民政府

淳化县教育局

2025

5

编制《淳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淳化县人民政府

淳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3

           备注:1.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履行公众参与程序;

           2.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3.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4.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5.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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