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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关于对《淳化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的结果公示

时间: 2025-07-27 11:05:00
来源: 淳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责任编辑: 袁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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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0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关于征求<淳化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意见的函》,向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征求意见。其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均无修改意见;县财政局对“第二十条 县财政局职责”提出修改建为“统筹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全流程管理与监督检查,保障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该意见已被采纳。

2025711日至726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淳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淳化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我县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广纳民意的原则。今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持续完善互动交流机制,拓宽民意征集渠道,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促效能,不断提升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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