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修订《淳化荞面饸饹“千店焕新行动”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淳化县促进荞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修订《淳化荞面饸饹“千店焕新行动”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升淳化荞面饸饹品牌影响力,强化政策引导,着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餐饮矩阵,促进消费持续升级,加快推动淳化荞面饸饹产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起草修订了《淳化荞面饸饹“千店焕新行动”补助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网络或电话形成反馈至淳化县促进荞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7月-2025年9月2日,共7天
二、公示方式
淳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三、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邮寄地址:淳化县职业教育中心培训楼三楼(淳化县荞麦产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1200
联系人:王勃 联系电话:15829443266
四、本次公示内容为《办法》公示稿,《办法》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您为《办法》建言献策!
附件:修订《淳化荞面饸饹“千店焕新行动”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修订《淳化荞面饸饹“千店焕新行动”补助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提升淳化荞面饸饹品牌影响力,强化政策引导,着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餐饮矩阵,促进消费持续升级,加快推动淳化荞面饸饹产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淳化荞面饸饹“千店焕新行动”补助办法》,修订如下:
一、补助对象
县域外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新店装修和老店提升改造的各经营主体。
二、补助范围
县域外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新店装修和老店提升改造,经授权使用淳化荞面饸饹注册商标品牌形象视觉识别系统,按照材质和标准要求制作店外门头、副门头、侧招、海报等,店内服务台、文化墙、菜单、餐具、服饰等统一标识的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予以补助。
三、补助标准
1.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主城区新开
办或老店升级改造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500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助30000元。非主城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300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助20000元。
2.在陕西省外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主城区新开办或老店升级改造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300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助20000元。
3.在西安主城区新开办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60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助16000元;老店升级改造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助6000元。
4.在咸阳市外各省地级市主城区新开办或老店升级改造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00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助10000元。
5.在咸阳主城区新开办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60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助6000元;老店升级改造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助6000元。
6.在淳化县外省内外各县、县级市及县以下新开办或老店升级改造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助6000元。
7.在淳化县域外美食城、商场、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高等院校食堂等新开档口一次性补助5000元;
8.在省内外各地(除淳化县)直营连锁、特许加盟、单店自营、合作联营、美食档口、外卖云厨等规模经营主体,新开办或升级改造老店10家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0家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四、补助期限
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
五、补助程序
1.淳化荞面饸饹新店装修和老店升级改造经营主体,自主向淳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联社)提出申请并填报《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补助申请表》;
2.淳化荞面饸饹新店装修和老店升级改造经营主体自选专业装修装潢公司设计制作装修;
3.县供销联社要提前介入进行淳化荞面饸饹新店装修和老店升级改造指导服务,并对设计方案图纸及材质、颜色等审核把关;
4.县供销联社在接到经营主体申请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验收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或线下验收;
5.县供销联社在验收通过半年内完成兑付补助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县财政局将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做好补助资金监管;
2.2025年7月31日前已经享受新开办或升级改造淳化荞面饸饹店千店焕新政策的不再重复补助;
3.对于套取、谝取补助资金的经营主体,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追回补助资金;
4.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5.本办法由淳化县促进荞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荞麦产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6.本《办法》施行之日,原《淳化荞面饸饹“千店焕新行动”补助办法》(淳政办发〔2023〕13号)同时予以废止。
附件:
1.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补助标准一览表
2.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补助申请表
淳化县促进荞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淳化荞面饸饹餐饮店补助申请表
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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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店名、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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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住址 |
省(市区) 市(州) 县(旗)
镇(街道)村(居)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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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地址或位置 |
国省州(市区) 市(州)
县(旗) 镇(街道办) 村(居)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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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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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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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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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性质 |
□新开办□改造升级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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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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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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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联社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注:此表一式二份,由补助申请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