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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时间: 2025-12-30 10:05:00
来源: 淳化县人民政府
作者: 王海良
责任编辑: 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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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14号)精神,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划定淳化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划定范围:本次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涉及全县8个乡镇(街道),共形成图斑373个,总面积23310.34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23.64%。具体涉镇(街道办)及面积见附件。

2、划定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以25度以上土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裸土地的陡坡地为核心划定范围,统筹自然生态整体性与耕地保护要求,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等区域,确保边界落地准确。

3、管控要求: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4、法律责任:对违反公告规定在禁垦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

5、实施期限: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按程序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1.淳化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表

2.淳化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淳化县人民政府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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