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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014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
公开日期 | 2021-04-2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淳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管理和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报订全县城乡建设规划,执行建筑业、城镇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管理、环境管理、绿化照明、内涝防治的建设规划并组级实施。
(二)负责监督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户区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及资金安排工作。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四)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房产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房及局属单位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镇及驻淳部、省、市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 组织编制并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县城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建设、维护和投资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管理项目的论证立项、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规划定点审批工作,协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用地规管理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本县范围内较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规划建议。
(八)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及城市道路、管线、电力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勘察、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造价工作。
(十)负责推进建筑节能。监督实施国家及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抗震专项审查;负责全县超限工程的抗震专项审查;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等基金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下达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和城市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建设资金计划的编制,并进行监管使用;参与平衡城市建设基础设施补助性经费的计划编制;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项目预决算的审核;负责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县城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照明、环卫及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镇绿化工作。
(十六)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制定全县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
(十七)负责城区雨水、污水入网审批,负责城区污水处理行政管理工作,审核道路红线范围内地下空间利用、生活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负责市政设施广告设置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区绿化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十八)负责县城区内涝防治和排泄,排污设施管理工作;参与城区相关突出性事故的应急抢险处置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九)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策划包装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重点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指导新技术引进和技术创统新工作。
(二十)行使城乡规划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二十一)在城乡规划区内,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规章、规定,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户外广告设置及广告宣传、店头牌匾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二十二)依法行使在城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未采取防尘措施存放、运输灰土等对环境构成污染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二十三)依法对车辆营运造成抛洒、滴溺、占用人行道从事机动车维修、清洗行为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二十四)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十五)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
(二十六)本县行政区城内的燃气经管者改动市政燃气及设施审批。燃气行业特许经营审批三个子项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燃气经管许可、销售瓶装燃气站点燃气经管许可)。
(二十七)监督管理物业管理行业及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三级资质督定,三级资质的初审工作和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辖区的资质备案预审。
(二十八)负责污水处理行政管理工作。
(二十九)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三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管理、监督、检查全县防震戒火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负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中期评估。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承担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组建和培训县地震紧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水库、矿山塌陷等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三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住建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我局承担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城镇化率任务35.8%,完成目标任务;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251套,目前已完成252套,其中实物安置101套,货币化安置151户;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入住累计1490套,现已分配入住1543套,超出目标任务53套;智慧城管数字化平台已建成,月底投入使用,圆满的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
(二)坚持规划引领,全力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
坚持规划先行,超前谋划,准确定位,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发展。一是按照“规划引领、规划先行”的城镇建设理念,投入230余万元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研究设计院编制《淳化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0)》,目前正在进行纲要编制,投入30万元的建城区地形图测绘已完成外业,正在进行内业;二是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完成了《淳化县城乡一体化战略规划》、《淳化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淳化县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6-2020)》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大店新区和淳化工业园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城市框架体系逐步形成;三是严格控制规划红线,强化“两证一书”发放,做好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2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0份,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38份,乡村建设规划30份。
(三)多措并举,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县住建局作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的主体及牵头单位,紧抓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契机,在绿化方面,实施了城区道路、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及公共节点绿化建设与养护工程,实施了滨河东路、体育馆广场和211国道县坡改线三叉路口扩绿添彩工程,共计栽植各类乔灌苗木和月季18万余株为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奠定良好基础。在县城亮化方面,修复并完成了完成了兴淳塔、梨园广场、文博馆、南门、城建路牌楼等重要节点亮化工程,使“淳如诗、美如化”、“生态淳化、天然氧吧”的旅游品牌更加响亮,山城的夜景更加靓丽。在市容管理方面,成功实施了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初步构建了“空间覆盖、信息融合、运转高效、市县联动”的智慧城管大平台,使我县市容市貌、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各项工作得到显著提升。在各参与部门的大力支持下,9月份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验收, 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四)以抓项争资和项目建设为核心,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
围绕中省市项目投资方向,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共计投资19082万元,实施十大重点工程,其中润镇新苑公租房小区院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设施维护项目、咸旬高速淳化出入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淳化大店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碧水豪庭三期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润镇气化工程门站基本建成,加气站主体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气化咸阳天然气输配工程淳化段建设项目、淳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临水茗居保障性住房小区院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即将完工。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7年我县申报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4个,市级示范村5个,县级示范村53个,争取省市补助资金800万元,协助润镇争取实际示范镇“双600”(600万元建设资金和600亩建设用地指标)项目资金。
(五)规范行业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住建局紧盯目标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统筹住房和城乡发展为主线,全面提高行业监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建筑业管理,2017年共承揽各类工程89余处,完成建安量1.51亿元,竣工和在建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无不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建筑节能(绿建)专项检查、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治检查6次,检查项目36个,下发违法行为通知单38份,依法查处混凝土搅拌站8个。规划执法巡查60余次,对12处违法建筑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罚款30000余元,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4份,责令限期改正的6份,依法强制拆除4处。二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2017年办理施工许可证36个,竣工验收项目11个,监督在建项目34处,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14次,排查出质量及安全隐患90余项,下发违法行为通知单26份,整改通知书44份,停工整改通知31份,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三是加大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完成了西新苑住宅楼各项施工手续交接、顺利接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288户、二手商品房过户36户、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份,收取维修基金217.65万元,下发物业管理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28份,指导碧水豪庭小区业主成立了首个业主委员会,建立了矛盾处理机制等,物业管理不断步入正轨化。四是强化防震减灾工,完成了地震办的机构划转工作,积极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完成地震建设工程备案32份,开展了淳化大讲堂“地震灾害与应急救援处置”授课培训,开展“5.12防震减灾一条街等活动,在2017年全市目标责任半年考核中,被评为监测预报“先进单位”,提前完成全县防震减灾目标任务。
(六)民生工程扎实开展,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是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2017年淳化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1户,将原实物安置方案变更为货币化安置151户,启动了淳化县人民街中段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是精心部署,全面完成保障房建设工作。出台了我县“共有产权”方案,目前已完成150户保障房的共有产权销售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出售拉网式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保障房管理。2017年新建廉租住房200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0户,工程已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完成了润镇新苑和临水茗居基础配套项目,发放租赁补贴146户11.8万元。
(七)克难攻坚,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2017年,县住建局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克难攻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精准扶贫成效显著。住建系统承担 6个村的脱贫工作,共计贫困户320户986人,其中一般贫困户153户557人,低保贫困户127户368人,五保户30户30人,巩固户63户232人,2017年计划脱贫户55户205人。为确保今年脱贫任务圆满完成,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制定措施(长期和短期2项帮扶措施),同时采取政策扶持、技术指导、资金补助等形式,扶持贫困户积极发展林果、养殖等产业,其中为北坡村争取省财政厅大棚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建成大棚40座,争取水利部门项目,投资37万元为山后、韩嘴建成40方水塔一座,在姚院打深水井一眼550米。各帮扶单位帮扶成果显著,发展大路菜、药材、林果累计806余亩,养殖猪、羊等1017头(只),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发放产业补贴12.63万元。
二是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危房改造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举措,我局作为牵头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我县2017年下达任务264户,第二批预下达2018年任务264户,两批共528户,今年共计实施危房改造567户,完成任务率107%,其中脱贫户224户,已全部入住。下达补助金264户697.2万元,其中中省484万元,市级35万元,县级配套187.2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完成了23个退出村房屋安全认定,同时对全县今年1604户退出户进行了房屋安全认定。
三是易地移民搬迁存量房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我县易地移民 搬迁存量房安置户共230户842人已全部完成,其中县城安置111户370人,分别安置在八亩台、临水茗居保障房小区,其余在胡家庙中心安置47户179人、润镇安置43户172人、官庄镇安置17户84人、方里镇安置12户37人。
(八)加强党建和班子建设,打造务实高效机关
一是抓学习教育,提升党性修养。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县委十七届党大会和十九大精神,坚持每周2次集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修养和业务能力。二是抓班子建设,提升凝聚力。坚持理论学习导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等重大事项,做到集体讨论研究,保证各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同心协力推进工作。三是抓制度建设,提升约束力。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请销假、“三重一大”、业务接待、调查研究等14项制度。四是抓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行政效能提升年、“双包、双抓、双沉”等活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着力整治“庸、懒、散”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不良风气,转变干部的服务意识,提升干部的服务能力。五是抓组织建设,提升战斗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了党员与环卫工人结对帮扶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全年发展党员 4人,入党积极分子 10人。六是抓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 ,保持政治定力,坚守法律底线。今年以来,局纪委强化纪律监督,共约谈提醒12人次,立案3起,共有4名干部受到纪律处分。七是注重三项机制运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我局先后召开3次中心组学习会和4次中层以上干部会,认真学习了省、市、县“三项机制”文件,并出台了《中共淳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淳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考核办法》,坚持“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用人导向机制,先后提拔6名工作尽职尽责、业务能力较强、年轻有为的干部进入中层领导岗位,调整3名干部到基层站所,表彰奖励干部20余名,约谈和警示提醒10余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淳化县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 |
2 |
淳化县环境卫生清洁队 |
3 |
淳化县城管监察队 |
4 |
淳化县房地产管理所 |
5 |
淳化县花木苗圃 |
6 |
淳化县城镇建设管理站 |
7 |
淳化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
8 |
淳化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9 |
淳化县村镇监察队 |
10 |
淳化县村镇建设管理站 |
11 |
淳化县地震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00人;实有人员212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19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2017年住建部门人员情况说明分析如图1:
2017年住建部门人员情况表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169.42万元,支出8032.02万元,年末结余137.40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中项目增多,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8169.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39.42万元。(如下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支出803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74万元,项目支出6232.27万元。(如下图)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169.42万元,支出8032.02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中项目增多,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7602.02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23.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20.6万元,农林水支出537.7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0.00万元。
3、如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30万元,支出43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7.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9.54万元减少2.24万元,减幅达到23.48%。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单位厉行节俭,减少了不必要的招待宴请,接待费用减少。本年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且实施公车改革后部门无公务车辆。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07次、1224人,支出总额7.30万元。
2、培训费支出3.71万元,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是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财务、劳资等培训费用。
3、会议费支出3.34万元,较上年稍有增加,主要是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考核组检查会议费用。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7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3万元,较上年82.52万元,减少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厉行节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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