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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0147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
公开日期 | 2021-04-2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淳化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淳化县人民法院概况
1、主要职责
根据淳办发(2002)12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淳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案件。2、受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审判监督案件。3、负责执行本院一审和市中院终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决定书。4、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对法律法规修订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6、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解答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8、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9、负责本院司法警察工作。10、办理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决算单位
我单位为一个基本户,为县级一级预算部门。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073.1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3.17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0基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1073.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79.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9万元。
(2)项目支出93.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97万元,项目支出93.2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我院公务用车数量为9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办案及行政事务。我院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实际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比上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进一步严格车辆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过桥停车费等费用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略有减少,我单位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接待人数。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省市检查、调研、省院组织的案件评查等住宿、招待费用(全年接待22批次,来客125余人次)。
(四)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院决算数与上年度增加201.18万元,一是人员增加,招录8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2017年出台了相关绩效考核及工资99.45万元;二是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上涨。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良好。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院无政府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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