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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0147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
公开日期 | 2021-04-2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淳化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大队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淳编发[2014]02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1)
宣传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制度及综合行政执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镇村制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卫生保洁制度、保洁人员管理制度、环卫设施管理和保洁车辆使用等制度。(2)组织开展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规划监察执法工作,拆除违章违规建筑物或设施、广告牌匾;整治城区内占道经营、机动车抛撒杂物及非法占用人性道路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依法实施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贸市场、沿街门店等整治工作。(3)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清运、处理等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内公厕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村、镇规划、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狠抓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县城卫生清洁度
1、完成收费10万元;
2、垃圾清运量11000吨,处理量10652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
3、清理垃圾死角12处,清理垃圾140余吨;
4、完成了渗沥液处理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5、通过考察兴平、礼泉等兄弟市县的环境卫生工作初步制定了我县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6、多次组织全体职工上街打扫卫生,冲洗街道等;加强新能源清扫车的作业次数,对辖区主次干道及大街小巷进行每天四次清扫,全天保洁,清扫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洒水除尘由每天3次增加至6次,道路清扫车由过去每天两作业增加为4次,采取不间断循环作业,有效遏制了扬尘,保证了环境卫生质量。
7、购置了两辆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很大程度解决了县城垃圾转运压力,垃圾完全实现了日产日清。
8、对办公楼全面进行了维修粉刷,改善了我队办公环境。
二是规范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容貌水平。
1、清理城区各类野广告60处;
2、整顿城区占道经营4处,取缔马路市场3处,出店经营20户,对县城烧烤进行摸底并发放更换节能环保炉具整改通知两次,截至目前县城烧烤总共18家,已整改使用环保节能炉具14家,登记并取缔流动小摊贩13家。
3、整顿城区建筑工地渣土外运、扬尘污染2处。
三是全面履行职能,做好规划监察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5”方案通知要求,加强建筑工地、商混企业、城区道路、市政工程、集中供热管理,整治扬尘污染工作;
2、不定期巡查60余次,对12处违法建筑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30000余元;
3、对违建行为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4份;
4、对违建危害程度不大发责令限期改正书的6份;对不在规划区域内乱搭乱建依法强制拆除的4处。
四是扶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淳化县保障房管理中心和淳化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大队联合驻潘家坳村工作队紧紧围绕县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及秦河中心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努力促进全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潘家坳村经济发展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出了以
1、对村中所有农户进行入户走访初步贫困户17户37人(其中新增户7户11人,异地搬迁2户5人,),脱贫巩固户11户41人,剔除户19户61人。
2、积极筹措资金29000余元帮助潘家坳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
3、健康扶贫,在驻村工作队的大力宣传和多方动员下,贫困户人口都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贫困户的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就医负担大大减轻。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淳化县住房和建设局下设的二级单位,属于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为12人,实有人数1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95.383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837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0基金。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总计95.38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3.93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8万元。
(2)项目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收支情况,基本支出93.9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8万元。项目支出1.45万元,合计95.3837万元。2016年收支情况,基本支出90.56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7101万元。项目支出7.485万元,合计98.0486万元。2017年支出总数比2016年减少了2.6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3.3701万元,原因是工资升级晋档,以及工作量加大,办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了6.035万元,原因是当年无大的设备购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95.383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837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0基金。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总计95.38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3.93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8万元。
(2)项目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337万元,项目支出1.45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支情况,基本支出93.9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8万元。项目支出1.45万元,合计95.3837万元。2016年收支情况,基本支出90.56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7101万元。项目支出7.485万元,合计98.0486万元。2017年支出总数比2016年减少了2.6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3.3701万元,原因是工资升级晋档,以及工作量加大,办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了6.035万元,原因是当年无大的设备购入。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6万元。原因是业务培训费增加0.6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8万元,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0.7101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有所减少,原因是无大的设备购入及办公等其他费用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一台,金额3.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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