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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016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
公开日期 | 2021-04-2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淳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淳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中心)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
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四)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传导压力,严肃责任追究,有力地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34件,结案234件,党政纪处分291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提醒谈话34人,诫勉谈话57人,谈话函询5人,警示谈话8人,通报批评85人,批评教育6人,其他4人。坚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落实“三个助力”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年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31件168人;环保领域问题15件16人;规范市场秩序领域问题8件14人。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完善内控机制,确保纪律审查工作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置到位。建立巡察工作制度,完成了县委巡察机构组建,开展了3轮对8个单位的巡察;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监委会组建、人员转隶、机构设置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2018年2月初监委会挂牌。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县委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风廉政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组织宣传部、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1、淳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有在职人数27人,离退休人员11人。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20.99万元,支出320.99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320.9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0.99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支出32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96万元,项目支出32.0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减少10.58万元,主要市因为项目支出减少以及三公经费压缩。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99万元。其中纪律检监察事务支出309.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99万元。其中工资及人员福利支出22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3.72万元,共接待批次60批次,合计30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8元,比上年9.37万元减少1.87万元,减幅达到19.96%。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单位厉行节俭,减少了不必要的招待宴请,接待费用减少。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0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5万元,较上年51.444万元,减少4.394万元,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厉行节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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