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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016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
公开日期 | 2021-04-2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淳化县信访局
2017年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淳政办发(2012)12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负责组织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重要信访事项,向镇、部门交办、转办、已送信访事项 ,督促督办信访事项办理及全县信访宣传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宣传抓引导。为了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不断提高群众依法信访的知晓率。一是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坚持以“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主题,在县城主街道、县梨园广场开展为期3天的《信访条例》和“依法信访”宣传活动,印制各种信访宣传资料5万多册(本),累计发放《依法逐级走访办法》《信访部门受理范围》《信访知识口袋书》《信访案例宣传册》2万多册,充分利用网络、张贴宣传版面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注重干部培训。坚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对全局干部进行《信访条例》解读、如何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形势分析等信访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了信访宣传工作效果。三是做好信访法定途径宣传工作。全局干部积极引导来访群众在通过信访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逐级走访,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二)完善机制抓落实。为了使群众来信来访合理诉求能够落到实处,及时得到化解办理,一是坚持信访事项要情周汇报制度。每周一向县政府专题汇报上周重点信访事项要情和上一周群众来信来访转办、交办及督查情况。二是坚持重点信访问题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召开重点信访问题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究阶段信访工作形势,进一步摸排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矛盾,了解哪些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哪些是需重点防范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准确做出预防对策。同时,定期与各镇办(中心)和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可能发生的情况,将一切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特别是爷台山红色旅游度假山庄农民工反映工资拖欠的信访问题,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成立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督促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开展民工工资兑付工作,于1月底前已协调兑付民工工资600多万元,确保了农民工资及时发放到位,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重要信访案件“五包”责任制。定期梳理信访案件,筛选出重点案件,明确县级领导牵头抓,信访人所在镇办(中心)配合抓,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直接抓,主管责任人亲自抓,村组负责人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机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淳化县信访局(本级)一个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淳化县信访局(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编制7人,现有人员13人(其中退休人员6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督查员1名,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和督查科。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112.93万元,支出112.93万元,年末无结余。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2.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
2、本年度收入112.93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1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万元,项目支出44.7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2.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普调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68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2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2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2%,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2、2017年培训费支出0.15万元。
3、会议费支出0.1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10.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 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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