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淳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办)政府(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命令的情况。
2、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中心)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办政府(中心)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3、 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做好纪检监察调查研究工作。
4、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协助县委做好全县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5、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四)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六)围绕脱贫摘帽大局,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七)持续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八)落实“五个过硬”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由办公室、四个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案管室、组宣部、党风室、信访室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绩效管理正在稳步推进。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总体收支预算300.69万元,较上年减少4.91万元,降幅1.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00.69万元,较上年减少4.91万元,降幅1.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300.69万元,较上年减少4.91万元,降幅1.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300.69万元,较上年减少4.91元。人员经费支出225.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2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4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25.43万元,比上年增加47.43万元。主要原因为成立了一个新单位巡察办、成立了监察委员会,编制数变大、工资普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25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93万元。主要原因为购置办公用品
(4)项目支出40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成立了监察委员,加大了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9.177万元、较上年持平,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4.177万元较上年持平。公车运行费5万元,较上年持平,公车购置0万元。会议费0万元,与去年一样。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26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33万元,较上年增长0.93万元,增长原因由于成立监委会,检察院转隶五名人员经费增多。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