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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时间: 2025-04-27 10: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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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30010812889R/2025-00013 主题分类 财政
文号 发布机构 淳化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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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近日,我们收到了咸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25〕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财税(2025)2号.pdf



淳化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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