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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 2023-10-12 09: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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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30352282822B/2023-00037 主题分类 工商
文号 发布机构 淳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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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建立淳化县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工业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金融办等12个部门组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原则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由临时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席。专题会议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全体提议,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镇、街道办专家参加会议。

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联络员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联络员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具体问题、研究讨论拟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的事项等。联络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成员单位确认后,由联席会议印发,抄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副召集人。

(三)信息通报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密切跟踪各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政策趋势、竞争趋势等,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视情况向其他单位印发有关信息或报送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职责分工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担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公平竞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解决各项工作,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大、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处置,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的宣传、培训和推荐表彰等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典型经验。

(二)县委网信办

负责做好有关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掌握舆情动态,预警责任单位稳控处置,及时化解网络投诉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引导网民合理维权,及时向各相关部门互通信息,避免事态恶化。

(三)县教育局

协同推进教育系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法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普及,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同推进工业及信息化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依法监督管理行业内企业市场竞争行为,督促指导行业内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工业及信息化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加强指导。

(五)县公安局

依法打击防范不正当竞争犯罪。协同推进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处。

(六)县民政局

协同推进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七)县司法局

协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和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协同组织实施公平竞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推进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及建筑市场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房地产及建筑市场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九)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十)县文化和旅游局

协同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对行业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一)县卫生健康局

协同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加强自律,对卫生健康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二)县金融办

协同推进金融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并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研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重大问题,做好支付、征信等金融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相关的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同推进对银行保险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加强自律,负责对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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