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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时间: 2024-06-1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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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30MB29908888/2024-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淳化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工作),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淳化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国家“双减”政策和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要求,不断加强对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为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温馨提醒各位家长及学生:

1、树立科学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目标,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从攀比,不盲目跟风报班。支持和鼓励孩子有效管理课余时间,保障孩子休息时间,增强亲子互动,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若需参加校外培训,请选择《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的合规培训机构,并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教师资质、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查验,拒绝“证照不全”“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合规培训机构可从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公众号公布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查询。无证校外培训场地收取的培训费未纳入校外培训资金监管,一旦发生机构关停、卷钱跑路、服务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

3、在缴纳培训费用前,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对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等,逐项审阅确认,切莫轻信口头承诺,避免“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

4、要树立消费风险意识,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拒绝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费用,拒绝一次性缴纳总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向机构对公账户缴费,不向个人缴纳培训费用,缴费后一定索要票据,防止发生“退费难” “钱课两空”等问题。

5、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或隐形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不要轻信培训机构、营销人员关于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保提分等承诺。

6、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纠纷时,采取正当维权手段,首先与机构理性协商;如协商无果,联系该机构的监管部门或本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出面调解;若调解仍未达成一致,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无资质或资质不全培训机构、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之外的渠道缴费产生的纠纷和损失不受保护,由您个人承担;请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票据、宣传资料、微信聊天截图、录音等作为维权凭据,一旦权益受损要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培训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如果家长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培训行为,除自觉抵制、拒绝参加培训外,请及时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举报,感谢您的支持!

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淳化县文化和旅游局029—32779959

淳化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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