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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淳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期间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结果公示

时间: 2026-02-0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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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0161120238/2026-0001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号 发布机构 咸阳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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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淳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期间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结果公示


2026年1月22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就《淳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城关街道、润镇、铁王镇、官庄镇、十里塬镇、车坞镇、石桥镇均无意见。县住建局、方里镇共提出意见建议2条,县住建局对第十条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方里镇对二十七条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全部予以采纳。

2026年1月22日至2月6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通过淳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淳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15天,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我县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广纳民意、科学施策的原则。今后,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将持续完善民意互动交流机制,拓宽意见征集渠道,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促效能,切实提升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监督。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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