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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3002000110号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30010812897L/2023-00231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淳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1、补贴对象:县外务工的淳化籍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
2、补贴标准:省外500元,市外省内300元,县外市内1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3、申请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务工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就业协议、银行发放工资流水或本年度缴纳社保信息截图任意一项即可);本人信合卡复印件;跨省(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4、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填写交通补助申请表,经村、镇审核后由所属镇统一上报至县人社局劳务中心审批、公示,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补贴对象账户。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
1、补贴对象: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6个月以内的,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2、补贴标准:每人500元
3、申请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务工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就业协议、银行发放工资流水、本年度缴纳社保信息截图任意一项即可),本人信合卡复印件,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4、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县人社局劳务中心审批,公示,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补贴对象账户。
三、就业创业培训政策
1、培训对象:16-60周岁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
2、培训专业:创业培训、淳化荞面饸饹、养老护理员、园艺工、保育员、焊工、营销员、农机驾驶操作员等。
3、办理程序:培训对象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培训专业,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填写咸阳市就业(创业)培训人员登记表,在所在镇办社保站报名,统一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可推荐在相应的岗位就业创业。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业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
2、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3、所需资料: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及户口本含户主页复印件;3、身份证明(除脱贫劳动力);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个人银行卡(信合一卡通)复印件。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4、申请程序:个人提出申请→各镇办社会事务服务站受理→县人社局考察审核→县财政局复核→补贴资金拨付。
五、公益性岗位政策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享受对象: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脱贫未就业劳动力(以下简称“三无”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
2、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淳化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就业人员审批表》,经村两委班子、 村第一书记、 包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四方”会议研究同意后公示3天,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安置人员向镇街道上报,镇街道审核汇总后向县人社局上报备案。
(二)公益专岗
1、享受对象:“三无”脱贫劳动力
2、办理流程:有意向的符合条件劳动力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就业意向书》 报村委会,由村委会召开评议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公示期满后填写《公益专岗上岗人员信息卡》,报镇街道社保站,由镇街道研究审批后将本辖区镇村岗位确定上岗人员花名册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
1、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2、办理流程:县人社局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符合条件人员自愿向县就业中心申请,就业中心按照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在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后,用人单位及时通过公示栏或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推荐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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