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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塬镇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

时间: 2025-07-07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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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30016022474T/2025-0001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淳化县十里塬镇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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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塬镇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草原资源管理,规范开展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推动草原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严格监管,促进草原高质量发展,根据《淳化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淳政办发〔2025〕11号)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镇行政区域内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适用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镇林业站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十里塬镇草原承包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全镇草原登记承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林业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做好草原登记具体实施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资源底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版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及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为基础,依据上级下发的草原图斑,逐地块进行核实,填写电子图表信息。

(二)建立草原信息档案。联系县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对划定的承包地块开展地籍调查,建立草原承包信息档案,载明承包草原四至范围、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为草原承包登记提供依据。权属存在纠纷的草原,也要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三)依法签订承包合同。集体所有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发包方和承包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草原承包书面合同,合同应包含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草原四至界限、面积和等级、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原用途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规范开展登记。依法取得草原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向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草原不动产登记纳入一窗受理,通过精简申请材料、优化登记流程、开设绿色通道等措施,提高登记效率。

(五)资料收集归档。包括纸质成果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遵循三级归档的原则。包括外业调查成果,审核公示成果、合同签订成果、数据库建设成果、图件及汇总表格成果以及相关文字材料报告等在草原承包完成后及时整理归档。

四、基本原则

(一)对有争议的地块这次解决不了的进行登记,不进行承包。

)对复垦草地、不长草的建议不承包,对有项目的地块实地测量裁剪后,可承包。

(三)对近期县镇村有规划的建议不进行承包。

(四)后备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征占用已经批复的要剔除,不承包。

(五)公益林/发过林权证的草地不予承包。

(六)因系统无法填报,人工草地、天然草地1亩以下不予承包。

五、进度安排

(一)具体实施阶段(2025年6月上旬)。制定《十里塬镇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培训会。核查草原资源底数、建立草原登记表,积极推进承包工作,确定发包对象和承包方式、规范签订合同等。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导工作。

(二)成果汇总阶段(2025年6月上旬)。县林业局编制草原承包成果报告和统计表,汇总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林业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6月中旬)。县镇村草原承包登记领导小组要开展全面自查、市级全面核查、省级抽查等方式组织验收,确保工作质量。

(五)登记颁证阶段(2025年6月以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按照“依申请登记原则”,常态化开展草原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确认草原承包经营权。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要制定简单易操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调查登记队伍,夯实工作责任,严把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建立健全草原信息档案,完成承包合同签订。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让基层群众切实认识到草原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加强与镇级联系对接,及时沟通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报告阶段性工作成效。

(三)确保社会稳定。对草原登记确权工作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村一策”原则处理和解决,确保大局和谐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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