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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3002000110号
索引号 | 116104300160224585/2024-0006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有关规定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淳化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五、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
附件:淳化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淳化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责任单位 |
1 |
拟制定《淳化县城镇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35)》 |
县住建局 |
2 |
拟制定《淳化县城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
县住建局 |
3 |
划定淳化县烈士陵园及淳化县那家村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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