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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 2024-02-29 15:50:00
来源: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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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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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300160224585/2024-0006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有关规定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淳化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五、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


附件:淳化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29




附件


淳化县202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责任单位

1

拟制定《淳化县城镇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35)》

县住建局

2

拟制定《淳化县城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县住建局

3

划定淳化县烈士陵园及淳化县那家村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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