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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 统一登记的公告

时间: 2023-05-12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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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300160224585/2023-0007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淳政发〔2023〕5号 发布机构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修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文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18号),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5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7月1日起,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办理此类登记业务;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工作继续由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2023年7月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权属证书(或证明)继续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农业农村局不再办理此类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淳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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