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全县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股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全绿办〔2025〕9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批办意见,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淳化县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特制定了《淳化县古树名木资源第三次普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全县古树名木资源第三次普查工作方案
淳化县林业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全县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全绿办〔2025〕9号)和《陕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绿办发〔2025〕6号)及《淳化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淳化县古树名木资源第三次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淳绿办发〔2026〕1号)文件要求,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技术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结合淳化县二次古树普查基本情况,制定本普查方案。
一、普查目的
依据淳化县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普)基础数据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进一步摸清全县古树名木的资源分布、生长状况和保护管理等情况,形成全面、准确的古树名木资源管理数据库,为科学、精准、依法保护管理古树名木奠定基础,推进淳化县古树名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淳化县域内分布的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与第二次普查相比,本次普查增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
国有林区(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
本次普查对全县散生古树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新规定标准进行保护等级重新认定:对树龄500年以上(含千年以上)的,实行一级保护;对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实行二级保护;对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对名木均实行一级保护;对古树群按照涉及古树的最高保护等级认定。
本次普查古树群认定标准为:古树群株数达到20,且密度不小于20株/公顷;“二普”中认定为古树群但不符合本次古树群认定标准的,调整为散生古树名木,并备注调整原因。
三、普查任务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古树名木的地理位置、树种、树龄、数量、生长势、生长环境和保护现状等。根据古树名木散生、群状分布的特点,按照普查技术规范要求,本次普查主要采购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科技手段,林业站业务干部配合,分类施策完成普查任务。
(一)对“二普”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开展更新调查。
1.对已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对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树高、胸径、生长势、生长环境、保护现状等有关因子进行补充更新调查,更新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和古树群基本信息表。
2.对原有普查范围内新发现的古树名木。按照《技术
方案》要求,对新发现古树开展地理位置、树种鉴定、树龄测定、生长势判断、保护现状调查、养护责任落实情况了解等,保存必要的图像和影像资料。按照古树名木的类型,填写古树每木调查表或古树群基本信息表。
(二)对新纳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开展调查。
对自然保护区及其他国有林区内的古树名木,特别是以古树群形式分布的,各地可结合古树规模、地形地貌、社会经济条件、管理需求等因素,综合采用全林调查、抽样调查、遥感调查等方法进行调查。
对人类活动频繁区域的古树群,原则上采用全林调查方法,按照《技术方案》要求登记古树群内所有古树信息。
对地处偏远、人力难以到达的古树群,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采用抽样调查或遥感调查方法进行估算,总体掌握古树群的总体分布、数量、树种及树龄等基本情况,并记录群内具有重要价值古树的信息。
四、组织领导
淳化县林业局成立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林业局局长为古树普查工作组长,副局长和林业站站长为副组长,林业站主要业务干部为成员。
组 长:宁 飞 局长
副组长:张杰彬 副局长
王 军 林业工作站站长
成 员:李 静 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高阿利 林业工作站科教股股长
武 琦 林业工作站财务股股长
王 玮 林业工作站科教股干部
李苗苗 林业工作站科教股干部
古树名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工作站站长王军担任。主要负责古树普查工作日常协调与普查事项,及时汇总和汇报普查情况,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任务。
五、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1月)
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组建普查专家组,做好技术培训和宣传引导,为全面普查奠定坚实基础。县林业工作站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制定印发《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标准,做好普查人员培训指导工作,顺利完成淳化古树名木普查工作。
(二)全面普查阶段(2026年2月~2026年7月)
普查工作小组按照普查任务及范围要求,逐镇(街道办)、逐村利用无人机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古树名木全覆盖普查,做到无遗漏、无盲区。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对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树高、胸径、生长势、生长环境、保护现状等有关因子进行填表登记,留取影像资料。
(三)内业整理阶段(2026年8月~2026年9月)
普查小组对普查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区域内古树名
木的总量、分级数量、树种分布、健康状况等,详细核对表格,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上传信息系统。
(四)成果汇总阶段(2026年10月)
普查小组成员严格执行《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扎实开展普查工作,产出高质量普查成果。按时完成古树普查总结报告及技术资料,建立完整的普查档案,包括普查纸质材料、图片(三张图即全树、特征图、生境图)、无人机影像和电子档案等,由淳化县林业工作站自查汇总后报县绿委办审核后,再上报市绿委办。
六、经费保障
经费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在资金不足时,申请县财政追加资金,经费主要支出为:购买第三方服务,人员普查补助,办公用品购买等等。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质量监督。普查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全面普查工作的检查审核,落实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
(二)借助科技赋能。由陕西省林科院和相关院校专家作以技术支撑,负责古树名木的鉴定、分级、认定,明确等级与范围。评估古树的生态、历史、文化、科研价值,为保护规划提供依据。
(三)创新方法手段。对地处偏远、自然保护区及国有林区范围内等人力难以到达的古树及古树群,利用无人机、遥感监测等技术,掌握资源整体情况。采取每木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做好安全保障。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普查工作节俭、务实、高效。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制,未经审核的普查成果不得公开。
(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古树普查的宣传工作,发挥县新闻媒体作用,利用林业员和生态护林员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