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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3002000110号
索引号 | 116104300108129185/2024-0004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淳化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为贯彻落实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三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4】6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2024年省级专项资金千亿级设施农业蔬菜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项目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千亿级设施农业蔬菜项目补助对象
支持在县域内注册时间满两年以上,无不良记录,运行良好的蔬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具有稳定良好联农带农机制的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及承担参与产业技术科研、推广、服务等重要环节的单位,具体补助对象、主体数量及补助额度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生产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确定。
二、千亿级设施农业蔬菜项目建设内容及补贴标准
(一)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对2012年以前建设的相对集中连片的存在结构不合理、不牢固、不适合机械化作业的老旧棚型、生产设施及长期设施种植导致的盐碱化土壤等生产条件进行改造提升。
2、补助标准及支持环节:选择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老旧棚型、盐碱化土壤进行改造提升,按照亩均不高于1万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设施棚体建设、集雨窖、节水灌溉系统等生产配套设施及机械化智能化装备;补助方式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
(二)育苗基地项目
1、建设内容:支持蔬菜工厂化育苗中心建设,提高种苗供应能力和示范展示效应。
2、补助标准及支持环节:育苗基地每个4000平方米以上并配套有设施农业基地100亩以上,补助不超过2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设施棚体建设、集雨窖、节水灌溉系统等生产加工育苗配套设施及机械化智能化装备,菌种繁育、菌包加工、生产基地设施;补助方式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
三、报名方式及结果公示
1、提交实施方案。请有申报意愿的并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取得所在辖区政府的同意后,以政府正式文件将项目实施方案及附件资料,报送淳化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股。育苗基地建设的要同时提交相关用地备案手续,确保合法合规。(注:附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账户、设施用地手续、征信等)
2、结果公示。淳化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三重一大会议”对项目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将在淳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尉学宏
电 话:029-32772565
淳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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