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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610430010812897L/202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淳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县人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资职称、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人社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9年全市春风行动暨苏陕劳务协作招聘会在淳召开,2016年被咸阳市委评为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基层党组织,2020年被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疫情防控期农民工返岗复工帮扶工作先进集体,连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一)人社扶贫取得了新成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统领工作全局,实施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全面提升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一是驻村帮扶工作坚实有力。我局包扶马家中心的6村237户774人,派驻驻村工作队6个,派驻第一书记2名,始终坚持因户制宜、因人制宜原则,通过结对帮扶、政策鼓励、措施制定、巩固提升等方式,积极为贫困户发展致富出点子、谋路子,精心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开展结对帮扶,有效落实“八个一批”等政策措施,夯实了贫困户脱贫基础,帮扶贫困户全部实现了脱贫目标。二是就业扶贫政策落地见效。以“劳务输出、企业吸纳、公岗安置、创业带动”多元化就业体系为支撑,积极搭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苏陕协作、公岗托底“五位一体”就业帮扶平台,构建了县镇村三级的贫困劳动力动态监测跟踪服务体系,学习借鉴高港区墙内包办、墙内代办的“店小二”服务模式,实现了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创业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县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3866人(公益岗位1181人);苏陕协作转移就业3085人;累计开展技能培训4969人次、创业培训638人次;扶持创业96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户688万元;落实各类补贴资金3162.3万元。三是社保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核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3346人,累计为贫困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0.01万元,做到了贫困群众法定人群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享尽享。
(二)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新提升。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累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775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44人,困难人员就业84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1%以内,低于全市控制目标。精心实施“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活动,组织各类招聘活动30余场次,提供务工岗位3万多个,同高港、咸阳等省内外地区建立转移就业协作关系,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4.9万人次,年创劳务收入6.5亿元。落实高校毕业生托底政策,完成就业见习240人,完成在校大学生寒暑假见习700余人,中银招聘工作成效突出,得到市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点赞。整合培训机构力量,严格培训质量监管,坚持免费上门培训,完成就业技能培训6946人次、创业培训1939人次。被征地农民培训工作取得新突破,完成培训223人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192万元,助力扶持创业1700余人,带动就业4000人。大力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始终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三)社保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努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一是参保范围不断扩大。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截止目前,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17359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6540人,失业保险参保7122人、工伤保险参保20334人。二是提升参保待遇质量。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连续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鼓励城乡居民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200元以上缴费比例逐年提高,落实跨龄调整养老金政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较2015年底上涨23元;失业金标准较2015年底上涨495元,政策公平性充分体现。三是严格落实待遇。五年来,共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1890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69183.6万元,支付工伤待遇74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854.36万元,共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881.9万元,发放社保卡8.8万张。四是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广“陕西养老保险”APP、“咸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客户端服务应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实现了“陕西养老保险”APP生存认证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领取待遇实现社保卡发放全覆盖,切实提高了人社服务事项智能化、便民化水平。
(四)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强化人事管理,有序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人事人才健康发展。一是加大人才招引和交流力度。完善人才培养、吸引、流动和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技术人才流动375人,为556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岗位聘任手续,为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人才369名,不断充实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二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学规范。有效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按岗定员”、合同制管理办法,灵活用人机制初显成效,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坚持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对2300余份人事档案进行了规范化达标整理。规范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三是工资分配改革全面落实。审核做好了乡镇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调整,按时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兑现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政策,按期完成了车补审核、退休审批、丧葬费发放等日常工作,干部职工福利待遇进一步提高。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新进展。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多措并举、多端发力,有力稳控全县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一是劳动关系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工会支持、企业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为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奠定基础。二是劳动监察执法能力有效提高。以解决拖欠职工工资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舆情监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处理农民工纠纷案件196起,累计追回劳动报酬2090余万元;有效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共收缴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860余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为100%。三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显著提升。加强劳动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建成了劳动争议仲裁庭,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置效能。五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6件,结案率100%、成功率63%。
(六)自身建设实现新转变。始终坚持把“狠抓自身学习、加强机关管理、强化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作为推进人社工作任务落实的有效保障,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干部政治觉悟和履职水平。坚持追赶超越“党员示范岗”和“戴党徽、着正装、亮身份、做表率”制度,进一步彰显先进模范党员在效能提升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关心爱护干部,为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落实了体检和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充分发挥“三项机制”带队伍、管干部作用,扎实推进人社行政效能提升、“四强机关”和行风建设,全面推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要求,提升服务效能,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充分彰显人社部门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二、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压力增大,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化,人社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持续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将成为主要矛盾,技能劳动者占总劳动力比例较低,就业韧性将面临持久考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剧就业风险致使就业群体压力不断增大。二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普惠力度持续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有待加强,扩面征缴空间缩小,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三是人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县、创新驱动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事制度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四是影响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基层队伍执法力量不足,案件日趋复杂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五是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公共设施不健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十四五”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十四五”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把握“稳中求进、总体提高”的工作基调,紧盯三业、三险、三支队伍目标任务,精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十四五”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就业是第一民生,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分类施策,着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十四五”力争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500人以上,就业创业培训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就业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县域内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全方位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三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创业者提供便利。加大创业资金支持,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问题,及时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等方式,储备和培育一批创新企业,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后续动力。四是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工作,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工作。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五是强化职业培训。不断加强培训机构综合能力,积极鼓励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大力推广县校、校企合作模式,切实提升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一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二是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现“先保后征”的原则,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三是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有针对性地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中重大风险点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防止冒领和骗取社保待遇问题,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四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调整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支出项目,提高补贴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鼓励用人单位减少裁员、稳定就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全面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和标准,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三)认真做好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围绕乡村振兴和人才强县战略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继续加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力度,着力提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力度,形成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全面建立和推行管理岗位职级晋升制度。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完善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统一鉴定和评审制度。四是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测算和审批工作。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完善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逐步规范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
(四)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大局稳定。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建筑行业、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发挥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作用,加大欠薪问题的联合执法力度,夯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提高综合协调处理能力和办案效率。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强化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逐步统一裁审受案范围、裁审标准和裁审程序。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深入推广“互联网+调解”模式,积极推广咸阳经验在淳化落地见效。
(五)巩固人社扶贫工作成效。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全面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和成效,接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就业扶贫为重点,紧紧围绕就业扶贫“三大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就业扶贫各项政策,全力做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各项政策落实,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强化社会保障力度,加强易地搬迁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做好人员标识,动态掌握贫困人口参保和待遇保障情况,切实做到贫困群众法定人员“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六)持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要求,依托省市人社服务和政务服务平台,加快人社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系统互通、数据资源共享、部门业务协同。充分发挥党组织服务中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人社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抓好“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扎实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整治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推动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满意度,以整治的实际成效推动人社工作的健康发展。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将廉政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保持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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