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
2025-09-29 16:07:28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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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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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0430352282822B/2025-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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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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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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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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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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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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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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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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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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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淳市监通告〔2025〕3号)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县的1家经营企业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淳化润镇周超青干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啶虫脒
生产日期:2025-06-16
(二)风险控制及处罚情况
执法人员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整改和召回不合格产品。经核查,该店线椒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修订)》(2022版)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应当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拟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3元整;2、处行政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合计2037.30元(大写:贰仟零叁拾柒圆叁角)。
淳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