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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6104300160224585/2022-0001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淳政办函〔2022〕82号 | 发布机构 |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淳化县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淳化县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淳化县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工作方案
政务公开专区是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对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深远影响和积极促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咸阳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程,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便民利企”的总体原则,紧紧围绕“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关键核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在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在建设法治政府和阳光型、服务型政府中的重要驱动作用,以政务公开不断激发基层社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为加快建设富裕活力幸福美丽新淳化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阶段性成果,以企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为导向,按照“六统一、三规范”要求,分2年实施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步走”工作方案。到2023年底,建成全县统一、系统完备、管理规范、线上线下同步、融合发展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为公众知晓了解政务公开,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建设要求
政务公开专区是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总体遵循“六统一、三规范”要求,充分整合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档案馆、图书馆等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由县政府办统一安排部署,各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一)六统一
1.统一机构设置:(1)县本级政务公开专区设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明显位置,名称为“淳化县政务公开专区”,面积不低于20㎡;(2)县级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行业领域特点,在群众企业办事较为集中的区域明显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名称为“淳化县***(单位名称)政务公开专区”,面积不低于10㎡;(3)镇街道设在便民服务中心,名称为“淳化县**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面积不低于10㎡;(4)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设在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名称为“淳化县**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面积不低于5㎡。
2.统一氛围设置:在政务公开专区明显位置悬挂或摆放与名称相一致的标牌标识;专区装饰风格简约、稳重,场地保持宽敞、明亮、无杂物;专区要设在公共开放区域,不能设在办事窗口或服务柜台内。本县辖区内所有政务公开专区标牌标识设计要素相同、展示风格统一。
3.统一功能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应考虑服务对象需求、实际布局的可能性,按服务内容规划功能区域,功能区域要相对集中,布局具体要求见附件1。主要功能区域设置如下:
(1)自助查询区。县级政务公开专区提供多种政府信息查询方式,可一站式查询本辖区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及事项办理进度等内容;镇、村级专区提供多种渠道,帮助服务对象查询政府信息和村(社区)“三务”公开信息;县级单位根据职能职责,提供本行业领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所有政务公开专区应同步公开本辖区(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2)依申请公开受理区。服务对象在专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可通过政务公开自助服务终端或电脑进行线上申请,或当面以纸质材料形式提交申请。
(3)政策发布解读区。公开本级政府(本单位)或上级政府(上级单位)制定印发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和对应解读材料;定期组织开展专区线下政策发布和现场解读活动,为服务对象解答民生、创业、教育、疫情防控等各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策的疑难问题。
(4)政府信息查阅区。设置资料柜或资料架,陈列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政务公开制度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指南、党章党史、地方年鉴、政府开放日活动图文资料、报纸等,以供服务对象随时查阅。
(5)政民互动区。悬挂摆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要政策解读、便民服务地图等与服务对象日常办理事务密切相关的信息和重要公示公告,设置实体意见箱,多渠道收集服务对象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政务公开等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
(6)便民服务区。为服务对象配置集中座椅,提供休息环境,能够容纳各功能服务等待队列;配备打印复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办代办等便利服务。
(7)其他功能区。可根据场地大小和服务需要设置其他功能区。
4.统一设备部署:政务公开专区根据功能设置需要,可部署一体式查询机、政府信息查询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LED大屏、资料架、公开栏、实体意见箱、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具体部署要求见附件2。因受专区场地布局制约不能集中摆放全部设施设备的,部分可单独摆放,但要保证摆放位置方便群众。
5.统一日常管理:县政府办统筹负责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及考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县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公开业务指导;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全县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技术支撑;各镇街道、县级各单位主管本辖区、本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具体负责专区建设、业务开展、日常管理及监督考核等工作。
6.统一人员调配:政务公开专区可根据工作需求,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负责定期补充资料,提供办事咨询、答复指引和其他便民服务。
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六统一”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和设施设备,合理规划空间选址,科学设置功能布局,坚持务实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可结合各自工作特色特点,进行个性化建设,进一步拓展专区功能、丰富专区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二)三规范
1.规范工作制度:(1)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待服务对象在政务公开专区办理同一事项的咨询、申请和其他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应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解答和指引等服务;超出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向对方明确告知有关责任人。首问责任人不应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合理诉求拒绝解答,敷衍塞责,拖延推诿。(2)限时办结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在线或当面提交申请后打印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线或当面递交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3)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时,应详细解答;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申请后,工作人员应告知对方事项是否能办理,不能办理的应告知服务对象原因。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填写不符合规范的,应一次性告知如何补充、修正材料;如申请材料无法予以受理或当场无法决定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或无法决定的理由。(4)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在岗期间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服务对象举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规范考核标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日常工作情况纳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并作为各单位营商便利度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政务公开考核项的重要依据。
3.规范公开资料:政务公开专区线上公开的资料以中、省、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为依据,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标准规范一致。公开的纸质资料主要为党政报刊、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纸质材料。
四、实施步骤
全县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利用2年时间全面建成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区服务体系,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试点先行,示范带动。
工作任务:县政府办根据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要求,选取县、镇、村三级基础条件较为成熟的单位作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试点,数量不少于6个。
完成目标:①完成本辖区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设计方案和工作部署;②完成专区各功能区设置划分,完备软硬件配置,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工作制度,做到标识清楚,机制统一;③政务公开专区试点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县级政务公开专区试点单位
2.第二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2月):总结归纳,制定标准。
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县级相关单位提炼总结试点专区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的成熟经验做法,收集汇总办事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研究分析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改进提升意见或办法,各相关单位将专区运行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至县政府办。县政府办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择期对专区试点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和督查。
完成目标:①进一步改进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试点工作,提升运行水平和质量;②依据试点成果,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标准,为全面推进实施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夯实基础。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县级政务公开专区试点单位
3.第三阶段(2023年3月—2023年8月):复制推广,全面建设。
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富有特色的“淳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经验”,并做好宣传推广。
完成目标:全面完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全县政务公开专区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县级相关单位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和县级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要求,制定细化本单位专区建设计划、工作台账,确定工作目标、进度安排、责任要求和保障措施;要在领导班子中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要配备足够工作力量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建设和日常运行工作,做到专岗专责,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夯实基础保障,稳妥有序推进。县政府办统筹负责全县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统一标准,整体协调推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公开提供必要业务指导;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对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开平台软硬件设置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各镇街道和县级相关单位要按照建设要求,提供专区所需场所,并补充完善专区其他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运行。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各单位将专区工作业务和服务水平提升纳入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内容中,围绕公开规范和服务标准,通过课堂讲授、调研观摩等形式开展培训。健全日常考核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运行、监管等工作进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评估”,结果作为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和营商便利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完善专区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保障、发布审核、事项办理及宣传协调等工作机制,县财政局要合理安排专区建设、运行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各单位预算。
附件:1.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布局要求
2.政务公开专区设施设备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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